有一位入住上海浦东新区福利院的老人,她的生活和日常护理可以解决,但一旦生病,养老院没有任何医疗资质,不但许多药不能配,甚至连打针吊瓶等简单医护工作也不能做,只能送医院急诊治疗。 有一位入住上海浦东新区福利院的老人,她的生活和日常护理可以解决,但一旦生病,养老院没有任何医疗资质,不但许多药不能配,甚至连打针吊瓶等简单医护工作也不能做,只能送医院急诊治疗。进入医院后,问题来了,如果非急性的老年病,自然不能常待,也无法立即回无医疗功能的养老院,而转送老年养护院又没有直通的渠道。因此,一切责任则全部回归到家属。这样的情况已是普遍可见。
笔者建议,首先,对于养老院,特别是正规的福利院(养老院)应当有一定的医疗资质,而医院则应开辟巡回医疗制度下社区和养老院,养老院则在医院指导下承担初级治疗职责。其次,养老院、医院、护理院分别承担老年医疗的系列化功能,老人随年龄、病情和护理要求需要在这三者间变迁或转化,既有利于治疗,也方便了家属。真希望试点工作尽快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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