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介绍,今年4月,宜昌开展“反欺诈冒领骗领养老金专项治理宣传月”活动期间,市养老处接群众举报称城区原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周姓老人,以及原某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黄姓老人已去世多年,其家属仍在领取养老金,该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,立即对两位老人的参保身份进行核查:周姓老人早在2007年9月就已经去世,其家属冒领了2007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间的养老金,计3.3万多元;黄姓老人早在2008年10月就已去世,其家属冒领了2008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的养老金,计3万7000多元。
后经工作人员努力将冒领的养老金追回。鉴于两家属态度良好并主动配合退还冒领的养老金,市养老处未对两家家属提请处罚。同时,市养老处提醒市民,新的社保法于7月1日实施后,对冒领、骗领养老金的处罚手段和措施将更加严厉,将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希望市民严格遵守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和条件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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